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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两家庭入选全国“书香之家”

发布时间:2019-03-06  来源:

  5日,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刘家云接到国家新闻出版署授予的“书香之家”铜质牌匾,其家庭入选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

  为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国家新闻出版署启动了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经过初审、复核、公示等严格的程序,最终确定944个家庭入选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其中湖北省有40个家庭,我市刘家云家庭、大冶一中邹天福家庭入选。

  刘家云是湖北省作协会员、杂文学会会员,曾任大冶市作协副主席。30多年来,他相继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杂文月刊》等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和新闻稿件逾百万字,有100多篇作品分别被《杂文百家代表作》、湖北作家报告文学集、黄石文学年鉴等收录,其杂文《笼中鼠》获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他还出版个人散文、杂文作品集2本,主编或参与编辑各种文集30余本。

  他把“耕读传家,达己利人”作为家训,积极参与文学公益活动。家庭成员受他影响,也热爱读书。老伴不仅爱读他写或编的书,还喜欢读登有他文章的书报,也爱读文友赠送的诗文集。儿子、儿媳也时有散文、诗歌见报。(东楚晚报 通讯员 岸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