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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检查41家农贸市场禁售活禽和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

  25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各集贸市场开展了一次活禽宰杀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专项检查。

  当天,综合执法组深入永安里采阳园生活广场、华夏城生活超市、星源彩虹路市场、富星生鲜菜场、润信农批、老下陆中心集贸市场等41家农贸市场,重点对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行为、冻库储存冻肉溯源、家禽检验检疫及活禽宰杀情况、农残检测、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和市场清洁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执法组要求市场经营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严禁在市场内销售、宰杀活禽,并要求家禽销售者提供本批次禽类检验检疫证明;要求冻肉经营者从正规来源进货,做好食品进销台账,定期清理库存产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要求市场管理者做好农残检测工作,落实管理制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要及时报告。

  检查现场发现3家经营户销售青蛙,其中1家能够出示青蛙养殖场相关资质,另外2家不能出示相关资质文件。执法人员对不能出示相关资质的经营户销售的青蛙依法予以没收,并就近放生。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各1份,41家市场均未发现销售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