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创建 > 文明单位

交警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记者从黄石市交巡警支队获悉,该支队根据市创文办要求,开展一系列交通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已经对全市18个路口、36条重点路段进行严管严控,严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行为。对于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为,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予以严厉打击,期间还使用“平安黄石”摄像头,对未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进行电子巡查,对发现闯红灯行为的车辆驾驶员,交警部门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现场交警将会及时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民警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阻扰民警执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交警部门表示,除此之外,全市交警还会加大力度,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另外,交警部门还将继续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篷、遮阳伞行为进行整治,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篷、遮阳伞。

  另外,市交巡警支队交管大队还成立了专班,对全市交通设施进行清查,对缺损的护栏、道路指示标牌进行修补,对磨损不清的地面标线补画,并继续优化调整全市红绿灯配时方案,满足市民出行需要。 (东楚晚报记者 李飞)

  短评

  文明出行从自我做起

  一座城市的气质源于文明的气韵和规范的秩序,构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最重要的是让文明出行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培养文明出行意识,“人人参与”是关键。这种参与不仅方便他人,还可以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行人横穿马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骑电动车逆行……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交通违法行为,却有可能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和严重后果。

  文明出行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负责,也能起到一种先锋模范作用,影响他人出行行为。正因如此,文明出行更应当从自我做起。(东楚晚报记者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