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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文明养犬人 共建和谐新家园

发布时间:2021-10-24  来源:

  秋雨暂停,不少市民朋友会选择在磁湖湿地公园和人民广场等处遛狗、散步。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往日四处窜的宠物狗大多系上了犬绳。

  原来,团城山派出所治安队快反小组在辖区内开展常态巡逻检查,劝导居民文明养犬,并与公园、广场保卫负责人沟通文明养犬措施,公园广场负责人每日安排4名保安员在园区内劝导市民文明遛狗。

  为建立文明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流浪犬整治工作,推动市民文明养犬、办证养犬,力图让不文明养犬行为、流浪犬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

  “流浪狗的隐患消除了,我们散步的时候也不用提心吊胆了!”家住奥山·磁湖天下的居民王女士将小区有大声吠叫流浪狗的情况反映给派出所后,民警多方搜寻,最终将流浪狗送到西塞山区河口小动物救助中心妥善安置。

  街面巡逻的快反民警发现纺织三路某建筑工地有成群流浪犬,容易引发各类安全隐患。在掌握流浪狗活动轨迹后,国庆期间,民警带上网兜工具展开搜寻,捕捉8只流浪犬并送到救助中心妥善安置。

  各公安分局安排专人对辖区涉犬警情开展研判,认真梳理犬只扰民、流浪犬、遛狗不牵绳、犬只伤人等警情,按照“红、蓝、黄”三个等级划分突出警情区域,指导派出所和分局突击队开展专项治理,提升不文明养犬处理工作精准性。

  “遛狗不牵绳”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日前,市公安机关办理全市首起“遛狗不牵绳”案件,对拒不改正的当事人王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受到市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10月至今,我市公安机关捕捉流浪犬19只,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27份。

  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完善不文明养犬行为、涉犬案件查处机制,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将予以警告,并限期送往留检所或限养区外饲养;对遛犬不牵犬绳拒不改正或有责令改正记录的一律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对养犬扰民问题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理;对纵犬伤人的一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治理“犬患”,除了常态化巡查和专项治理,更需要广大市民形成文明养犬的广泛自觉。市公安局提醒,请管好您的爱犬,避免遛狗不拴狗链、随地便溺不清理、犬吠扰民等不文明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主动参与犬类监督管理,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东楚晚报 记者 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