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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9日,记者从黄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市国卫复审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时间是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一步改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打造一个市容市貌美观、环境整洁干净、管理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分为市容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各类建设工地整治、市政园林设施维护管养、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六项行动。

  整治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行的各种棚、亭、架等违章建筑,整治临街立面,依法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占等“十乱”行为。

  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督促黄石火车站、黄石北站、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做好站容站貌、健康教育、控烟宣传等相关工作。

  加大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运力度,确保道路无积尘、无泥沙,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加大背街小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对全市建设工地加强监管,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待建工地设置围墙或围挡,对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督促建设施工场地隔离围墙、围挡设置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绿色健康幸福黄石公益广告。

  全面加强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道维修改造,保持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完好,确保城市道路及人行道路面无凹凸不平、碎裂等现象,整治城市各种附属市政基础设施破旧、污损、缺失现象,确保绿带、绿地无灰尘、垃圾和杂草,绿化设施无破损、残缺。

  对各类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基本信息公示、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农残公示制度,抓好场内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提升市场综合管理水平,落实“三防”设施,对市场周边及社区环境卫生和停车秩序等进行重点整治。(黄石日报 记者 陈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