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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电动车销售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按照《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电动车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开展电动车销售专项整治,规范全市电动车生产和销售。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含大冶、阳新)在6月10日前必须停止各类违反国家标准、非目录电动车、摩托车生产和销售。

  本次专项整治将对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四轮电动车)生产和销售商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3C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机动车(含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和四轮电动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通过合标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发证全覆盖,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问题,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质。

  “目前,全市正在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各项任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排查电动车销售商户情况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每家电动车销售商户签订承诺书,要求其承诺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法律要求的产品。每份承诺书须由商户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商户公章,同时由监管部门安排包保责任人一同签名并留下举报联系方式,并将承诺书张贴在显著位置方便市民及媒体监督。(东楚晚报记者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