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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黄石2030年建成海绵城市

发布时间:2018-01-29  来源:黄石日报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近期,由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黄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市规委会评审,规划明确将借助海绵城市的生态智慧,打造蓝绿交融的山水宜居之城,至2020年,建成区2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2030年,黄石整体建成海绵城市。

  重点解决“四水”问题 

  我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区范围为中心城区加外围组团,总面积701平方公里。黄石城市雨水丰沛,水量丰富,是大江、大湖、大山的生态之城,既有良好的生态本底,又有典型的山水型海绵城市特征,黄石城市格局和城市发展现状决定,建设海绵城市迫在眉睫。

  我市沿山、滨江、环湖腹地狭小,大众山、黄荆山、团城山等山脉紧邻磁湖、长江,不利于山洪防治和雨水净化缓冲。而在中心城区,建成区建筑密度较大,不透水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局部达到80%以上,快排模式带来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截流和雨水管网设计标准较低,排江泵站总规模需要354立方米/秒,现状能力规模仅为296.1立方米/秒,中心城区易涝点达到39处,其中内涝低风险区1.36平方公里,中风险区0.69平方公里,高风险区0.25平方公里,地质里社区、彭家堑等地逢雨必涝,排涝泵站能力急需提升。

  为此,规划重点关注“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和水资源”的四水问题,提出以“蓄”“净”“排”为主,“渗”“滞”“用”为辅,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0个流域系统同步谋划 

  规划以“一江三山,双湖映城”为城市空间骨架,提出通过绿化廊道、公园、水系、林、田、湖等海绵自然要素构建点、线、面一体的城市海绵网络空间,我市将同步谋划环磁湖、大冶湖核心区、胜阳港、下陆、铁山黄金湖等20个流域海绵系统的建设任务。

  海绵城市系统构建的重中之重在于水安全规划和水环境修复。规划划定了蓝绿生态海绵线,其中蓝线124.6平方公里,水面积率达到17.5%;生态绿地与城市绿地266.4平方公里,绿地率达到38%以上,在水安全规划方面,提出根据防洪标准修建和加固防洪堤坝,合理控制湖泊防洪调蓄水位,完善城市雨水管网,提升现状建成区雨水主次干管约89公里,新增排涝泵站154立方米/秒的抽排能力;同时增加湖泊大型分洪泄洪区,实施退垸还湖,增加湖泊面积,源头减排,将雨水就地消化。疏通现状排洪港,结合棚改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地、透水铺装和调蓄设施,减少径流总量和径流峰值。在水环境修复中,规划提出实施铁山、老下陆、胜阳港等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胜阳港片区合流制管网截流倍数,加快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污水厂处理排放标准,加强农业污染管控,修复湖泊湿地,严控重金属污染。

  环磁湖区域先试先行 

  有重点、分步骤,结合自然流域、雨水分区、路网、行政边界等,将城区试点划分为55个管控单元,总面积136.32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31个管理单元;外围组团24个管理单元。特别是环磁湖区域,将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区,先试先行、积累经验。

  规划提出,试点内建筑与小区的建筑屋面雨水应引入建筑周围绿地入渗;小区充分利用绿地的入渗、过滤和吸收的功能,增大区域雨水入渗量,消减雨水径流的污染负荷。小区小型车路面、非机动车路面、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应采用透水地面。小区道路超渗雨水宜就近引入周边绿地入渗。

  道路是城市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内容。规划区新建或改造道路,在满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中分、侧分绿带或后排绿地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有序组织雨水径流就近排入低影响开发设施,有效控制路面初期雨水污染。

  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

  我市还计划在近期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其中包括石灰石矿海绵公园、江洋雨水公园、磁湖湿地公园、老鹳庙海绵公园、下陆西港改造等数十个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