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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申报推荐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委宣传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主办,共评选表彰湖北省道德模范20名。 

   二、推荐标准 

  (一)湖北省道德模范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湖北省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1.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奉献,勇于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泛认可。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表彰的中国好人、荆楚楷模、湖北好人、市县级道德模范、楷模(好人)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把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模范推选出来。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以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四、组织领导 

  成立黄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 

  五、推荐办法和时间 

  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社会各界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书面写信推荐;既可向所在县(市、区)组委会推荐,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市委宣传部211办公室。 

  邮编:435000。 

  电子邮箱:hswmb8913@sina.com。 

  推荐时须附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写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黄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1年3月29日 


第八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