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为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黄石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牛皮癣”,是指在城区的道路、建(构)筑物(含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电线杆、树木燃气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其它设施、物体上乱张贴、乱喷涂、乱刻写、乱悬挂、乱散发的各类开锁、办证、管道疏通、宽带安装、出租出售、集资放贷、虚开发票、驾照收分、涉黄涉、涉枪涉爆保健医疗等内容的广告或宣传品。 

  二、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的城市建成区。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刻画、涂写、张贴各类“牛皮癣” 

  四、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社区、小区指定的便民广告张贴栏内规范贴,严发布反法律、法规的广告、信息。 

  五、对制假售假涉黄涉、涉枪涉爆、非法行医等违法广告,公安、城执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决予以打击,依法取相应限制管控措施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商家店铺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彻底清除各自区域内的“牛皮癣”,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本通告发布前,已刻画、涂写、张贴的“牛皮癣”,广告主应在2019531日之前清理。逾期不清理的有关部门将通知部门对该电话号码作停机处理。对反复张贴、屡禁不止的“牛皮癣”制造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快从重进行处罚,依法不良信息列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新闻媒体将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和配合。举报电话: 

  黄石公安局:110  

  黄石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12319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