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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元节”文明祭祀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

  为了推行文明祭祀,传承文明新风,净化城市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今年“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包括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广场、绿地、森林、工地、江边、湖边等区域)随意烧纸钱等冥物、放香炉,推行以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祭祀形式,开展文明、生态、环保、健康的缅怀活动。

  二、需要祭祀的居民应到社区登记,并将已准备的纸钱等冥物交给社区,由社区登记保存,集中奉送、代为燃烧,认表爱心。社区要设置规范的文明祭祀点,引导祭祀居民到指定祭祀点祭祀先人,并为祭祀居民免费提供鲜花(绢花)等文明祭祀用品。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将文明祭祀方式告知到每家每户。市城管、民政、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不文明祭祀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湖北省黄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黄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