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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黄石文明网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责任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圆满完成相关测评材料收集审核报送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及责任分工》、《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问题清单及2016年责任清单》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1.一般原则为2015年9月至今。中央文明办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从具体开始时间至2016年,2016年以前发布的至今仍有效的指导性、纲领性、长期性文件资料亦可提交,《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问题清单及2016年责任清单》中2016年责任清单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规定提供。

  2.统计数据类材料以《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问题清单及2016年责任清单》要求为准,原则提供2015年,具体测评标准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规定提供。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

  二、材料内容  《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问题清单及2016年责任清单》为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总依据,报送材料具体要求以2016年责任清单为准,如中央文明办对材料报送内容有新要求的,以中央要求为准。各单位须提交材料由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和佐证材料组成,并提交电子版。

  (一)规范文件  规范文件即正式文件,应报送原件(电子档为PDF格式,或扫描文件的红头页及盖章页制作成图片格式,文件主体部分可以说明报告形式报送),确无原件的,打印该文件的原文图片,并加盖制发单位公章。

  (二)说明报告  说明报告要按照字数要求写出文字说明,统一为WORD格式(电子版请采用Office2007以下较低版本创建),要求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无空话套话,有关制度、举措、数字方面的说明需注明来源出处。说明报告严格按照《2016年责任清单》具体要求撰写,控制字数,如中央文明办测评系统有新要求,以其新规定为准。

  (三)实景图片  实景图片主要包括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视、网页截屏,要求图片清晰、代表性强,统一制作成JPG或JPEG格式,每张图片容量不能大于2M。图片用A4纸彩色打印或复印,每页两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基本要素。各责任单位每项测评标准上交数量严格按照文件具体标准择优报送,如中央文明办测评系统有新要求,以其新规定为准。

  (四)统计表格  统计表格暂由各单位按照2015年提交的统计表格样式自行设计制作,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为EXCEL表格,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图片格式报送,如中央文明办测评系统有新要求,以其新规定为准。

  三、附加说明  

    (一)有关统计口径  

    1.测评数据为市区数据,不包括市辖县(市),测评标准明确全市范围搜集数据的测评内容除外。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特别注明的除外)。

  (二)关于佐证材料  说明报告或统计表格中,有关制度、举措、数字的来源出处须提交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文件、方案、总结、图片、制度汇编、媒体宣传等。佐证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责任分工  材料收集报送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文明办统筹负责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所有材料和测评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具体材料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

  (四)其他情况  

    1.文件中某些测评项目内容尚未得到落实或活动没有开展的,应及时抓紧落实、完善,确保考评前完成所有资料的收集归档。

  2.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数据资料或证明材料,本单位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达标的,应向本单位领导请示调整,在提供的材料后附书面说明,并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履职尽责情况占申报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考评总分的20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报送是其重要内容。

  四、格式要求  

   (一)材料排序 

  类别顺序:⑴目录;⑵正式材料;⑶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排列顺序如下:①文件;②工作安排(方案、计划);③总结;④相关制度;⑤其他。

  (二)材料用纸  所有材料使用A4型复印纸(除原件外),凡提供的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清晰,纸张干净整洁,无褶皱,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三)印制要求  规范文件严格遵照正式公文格式要求执行,说明报告统一正反双面打印,具体格式如下:

  1.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

  2.正文仿宋三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报送的所有材料只要一份,不退还。请单位做好备份存档工作。

  2.各责任单位报送符合标准的材料要在2016年8月10日前全部完成,并报市文明办。

  3.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问题清单及2016年责任清单》中材料审核的标准和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测评标准的内涵,严谨细致地收集整理材料,做到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确保材料的规范性。

  4.各责任单位在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中,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到有据可查,对因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问责。

  5.各责任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将分管领导和材料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信箱一并报送。市文明办将对各责任单位报送创建材料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领导。

  6.未尽事宜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测评内容和标准按照中央文明办最新要求及时变更和增加。

  7.市文明办办公地点:市委大楼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hswmb8913@sina.com <mailto:hswmb8913@sina.com>

  联系电话:6368913,6368551。

                                        黄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