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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奇葩、循环、重复证明”说再见 我市取消127项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黄石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14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经省政府同意,在本周内,我市将取消127项证明事项。 

  还记得“我妈是我妈”“我还活着”等奇葩证明吗?这些证明让群众企业觉得“事难办”。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审改办牵头,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遵循“能减则减,应减必减”的原则,加大对“奇葩、循环、重复证明”的清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所需材料。在确定取消的127项证明中,涉及公安部门30项、民政部门23项、人社部门40项、卫生计生部门34项。 

  30岁的刘仪琴怀了二胎,按照一胎时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模式,她不仅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还需要提供第一孩的户籍证明。但现在再去办理生育服务证,她则无需提供这些证明,而这些材料的获取,将由卫生计生部门通过网络核验、内部调查获取等查证,并且不再要求提交第一孩的户籍证明。 

  如上所述,按照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可分为不再要求提交、通过网络核验或实地调查查证、通过其他证照替代办理和个人书面承诺办理四类。以“医疗机构校验”事项为例,原需要房产证明,以后将无需提供此证明,像这种因设立依据废止,直接取消的项目共28项;以“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例,现改由通过网络核验或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方式查证的共58项;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登记”为例,原需要验资报告,现改由银行进账三联单代替的,像这种通过其他证照代替办理的共34项;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办理的共7项,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原需要遗失证明,现改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 

  即日起,在开展公共服务过程中,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部门需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办事方法,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消和规范的证明事项全面落实,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服务流程简化优化,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实现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让政府麻烦,方便群众企业”、“让内部麻烦,方便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