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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居保护 弘扬乡风文明

发布时间:2018-04-25  来源:东楚晚报

  青砖灰瓦、雕梁画栋的古民居群,是人类是用木石砖瓦表达出来的生命史诗,是先民们用勤劳智慧勒铭以记的建筑丰碑。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历史悠久的凝固音乐,对于传承民居文化、倡导乡风文明,有着很好的保护和弘扬价值。

  “千年古县”大冶市有一些保存较好的古民居群,大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它们或以宗族群居需要而建,或以名人故居价值而存,或以文化惠民需求而生,屹立在青山绿水之间,承载着一个个古村落的发展历史,见证着世世代代村民的生活缩影。

  近年来,随着广大村民民居文化意识的觉醒,以及政府部门文物保护力度的加大,大冶一些具有价值的古民居群得以很好的保护和修缮,成为倡导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的文化软实力。

  古民居现状呈现“冰火两重天” 

  大箕铺镇水南湾古民居群,始建于明末清初,整个古民居连为一体,一进九重门,共有36个天井72个槛窗。2008年4月,被省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该民居群建筑群规模宏大,结构精巧,题材广泛,制作精良,妙夺天工,是湖北乡土建筑中的不可多得的宝贵遗产。

  记者曾几次走访了水南湾最大的民居群——始建于1537年的“九如堂”。“九如堂”以一条中轴线为中心,两边呈对称布局,其内九重居室上百间房屋,各重格调一致,大小布局不一,左右相对。自成单元,宅宅相连,重重相接,巷巷连通。

  近年来,水南湾古民居群因其保存较好,极富地方特色,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文化旅游景点。

  陈贵镇矿山村石堰柯湾曾走出一位大冶历史名人。柯瑾,号禺峰,清朝乾隆年间进士,先后任职翰林院编修、侍讲、典试、广东道监察御史、钦差巡视淮阳漕务等,是大冶历史上“三阁老”之一。公元1768年,柯瑾在家乡修建了一进三重连五大厅的“太史第”,至今保存尚好。

  4月20日,记者来到石堰柯湾柯瑾故居——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这栋有着250多年历史的居民居,除了青砖黛瓦、雕梁画栋、木橼石柱等,保持着原有的古色古香以外,内设的乾隆御赐的“诰封”、“国母同庚”金匾和十八大学士题写的条幅等,无不彰显着柯瑾当年的荣耀。据该村原任党支部书记柯善益介绍,当年乾隆皇帝颁诏给柯瑾的圣旨,该湾也一直保存下来,现交给大冶市档案馆。

  该湾村民柯开元表示,像这样保存尚好且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古民居和文物,在鄂东南地区都属罕见。

  然而,不是所有留存下来的古民居群,都难保护得很好。

  2月28日,记者曾走访大冶市大箕铺镇八流村古民居群。眼前一栋又一栋老屋,苍凉的情景,一再被复制。幽暗的空间,狼藉的杂物,垮塌的墙体,断裂的横梁,无处不在。大多数老屋,早已无人居住,只有那天井中斜射下来的阳光,记录着这里曾经的辉煌。

  “垮了,基本上都垮了。”村民吴远才不无叹息地说,再不加强管理,要不了几年,该湾的古民居将将不复存在了。

  延长民居生命须增强保护管理意识 

  的确,7年前,记者曾走访过八流湾古民居,那时还保存较好,几年不见,破败现象已然是日益加剧。近年来,记者几乎走遍了大冶地区较为有名的古民居群,像八流湾这样的情况,绝非个例。

  同样是百年以上的古民居,为何会是不同的境况呢?“关键在于保护管理。柯瑾故居如果不是我们几代人自发加以保护,恐怕早就垮塌了。”村民柯善益、柯开元对记者说,哪怕一年时间不加以管理,柯瑾故居都有坍塌的可能。

  据他们介绍,解放前,柯瑾故居靠收租请工管理。生产队期间,柯善益当过队长,给参加管理的村民计工分。后来,更多由柯瑾的第七代后人柯于财管理。近年来,由柯善益牵头,该湾7户人家自发保护修缮柯瑾故居。特别是已经去世的南下离休干部柯健,先后出资7万元,对柯瑾故居进行修缮,才得以现在保存较好。

  “每年都要检修几次,安排专人清扫整洁。”近年来,柯善益花费了不少的精力,整理了大量的资料加以保存,并向上申报民居文物保护。据他介绍,大冶文物部门也非常重视柯瑾旧居的保护,去年曾拨款支持和指导他们对旧址进行保护和布展,以加大利用和宣传力度。

  同样受岁月流逝、风雨侵蚀的古民居,保护的力度如何,直接决定了民居的现状如何。

  哪怕是在破损较为严重的八流湾古民居群,还有一栋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吴远贵古民居。在吴远贵家的老屋,天井、地沟、幕墙、阁楼都保存较好。特别是门窗、横梁上的木雕,雕工精湛,画面精美,特色鲜明。他家保存最好的标志性建筑,就是纯木结构的阁楼——古代女子居住的“绣楼”。

  据了解,吴远贵是一名退休教师,多年来就一直住在老屋里,收收捡捡,修修补补,才使得古民居保持较好的原貌。

  村民吴远才介绍说,八流湾众多古民居遭到破败,除了自然因素外,还与众多村民民居保护意识不强和疏于管理息息相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让民居文化载体凝聚民心乡愁 

  如果说,像柯瑾故居、吴远贵古民居的保护,是少数村民的自我保护的话,那么像灵乡的胡家大院、大箕铺的水南湾等古民居保护,则是众多村民的群体参与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共同作为。

  记者曾多次走访过胡家大院,从当初的破败不堪,到后来的逐步修缮,再到现在的“修旧如旧”工程基本完工,算是见证了一处民居文化抢救的历程。

  4月20日,在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灵乡镇长坪村胡家大院,记者采访了胡先豫、胡承庚、胡国友、胡振华等村民。据他们介绍,早在2011年,胡家大院就收到过城建部门的危房通知书,破败程度可想而知。多年来,围绕这古民居拆与不拆的问题,村民进行过多次讨论。

  2017年6月,村民代表大会达成一致重修胡家大院。随后,启动所有村民筹资活动,每个男丁出资2000元,包括在外发展定居的游子,共筹集到368000元。有些村民还另外自发捐款1万多元。灵乡政府和长坪村各补贴10万元。

  资金到位后,牵头组织的人进行分工,有负责对外联络的,有请专业团队设计施工的,有负责监工管理。在众人的努力下,2017年年底,胡家大院修缮工程基本完工。

  胡先豫介绍说,胡家大院得以规划修缮,大冶市文物局给予了大力支持。除了拨款28万元用于民居的抢险加固外,该局有关领导还到现场实地调研,就涉及保护范围新建的大院门口一处私人建宅基地的问题,与灵乡政府和宅基地主进行通报和沟通,阻止了后期的建房行为。

  下一步,该湾还计划把祖堂门前的文化广场建起来,并设想把两翼的古民居群逐步恢复,把胡家大院进行整体的生态文化旅游开发。

  大冶还有不少的古民居群像胡家大院这样受村民群发性保护的,如大箕铺镇的水南湾、柯大兴,金湖街办的姜桥、佘家畈等。

  2010年春,在佘家畈村热心人士冯冬全的牵头捐款下,全族人合力捐款捐物,自筹4万多元,对雍睦堂大宅院正屋(官厅)破损部位进行了集中修缮,修复牌匾,并制定了“保护环境、不准私占、不得租借、清理整洁、损坏赔偿”等大宅院保护公约。

  随着保护古迹意识的觉醒,一些村民自觉拆除了雍睦堂门前的建筑,并多次拒绝了文物贩子的高价相诱。村民焦爱莲主动当起雍睦堂的卫生管理员,村民冯渭平自修家中危房,消除雍睦堂的安全隐患。

  普及“文保”宣传教育刻不容缓 

  大冶是文物大县,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7处。大冶市委、市政府历年来也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并出台了多项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大冶市文物部门对于传统村落及古民居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以“一处一策”为抓手,也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对全市传统村落、各级古民居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保护标志、每个点落实责任人、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在健全保护体系方面,构建安全责任体系,保护管理网络两个责任链条,并落实安全巡查工作任务,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任务。

  在古建筑研究方面,邀请专家研究大冶民居的建筑特点、历史沿革、演变规律、文物价值、开发前景等,在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大冶民居的保护规划。

  在维护保养资金投入方面,注重日修、减少岁修。自2015年起,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地方财政的资金,对胡家大院、水南湾、红三军团建军旧址、红八军军部旧址、鄂皖湘赣指挥部旧址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险加固和修缮。

  “在保护好的同时,也要让文物活起来,要推动文物工作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大冶市文物局局长余锦芳向记者坦言,文物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保护经费投入有限、民众保护意思不强,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够等问题。

  就拿文物保护经费来说。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民众问到这样的问题,“我们的老屋要垮了,我们没有能力维修,文物部门是不是该拨钱给我们维修。”对此,余锦芳解答说,根据《文物法》第二十一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文物部门负责报批程序和给以技术指导。

  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地方乡镇党委政府担负主体责任,文物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任。为此,余锦芳呼吁: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关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广大市民保护与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意识,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