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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 规范企业开发建设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21-09-01  来源:

  昨日上午,市住建局联合开发区·铁山区住保局,对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存在的违规定价、不规范预售、规避资金监管等行为进行约谈。

  市住建局通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该局将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的开发建设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业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整治重点是:预售资金未交入监管账户,主要指不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间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全额款、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资金监管;违反价格信用承诺规定,主要指不按价格信用承诺规定销售商品房,擅自调价销售商品房、造成商品房价格异常波动,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违规预(销)售行为,主要指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定存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预售行为,商品房合同网签后不及时按规定报备;违规或延期交房行为,主要指将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含全装修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按期交房,住宅工程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过度宣传和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指捏造或散布不实信息、政策变化以及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升学以及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无视购房人合理诉求行为,主要指企业诚信缺失,对购房人反映的投诉消极应付,制造激化矛盾。

  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2018年7月份以来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辖区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市住建部门9月将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到位;情节较重的,确定限期整改时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信用记减分,整改期间关闭商品房网上签约、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立案调查,并报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黄石日报 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