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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立信用监管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

  为将信用黄石建设引向深入,日前,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信用建设将贯穿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面系统深入推进建立信用监管新机制。

  在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将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核查制度,把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纳入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流程中。在办理招标投标、登记注册、注销、备案、核准、许可、资质审核、行政执法监管,组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公职人员招聘录用、资金申请等事项时,应主动核查相关市场主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开展事前诚信教育。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或签订信用承诺书时,随即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在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将全面归集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20个重点领域全面建立市场监管对象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实施分级信用评价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做到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进一步向信用状况不佳的对象集中,做到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

  在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按照根据黄石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及联合奖惩制度中明确的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安排,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常态化组织信用“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根据黄石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及联合奖惩制度安排,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期“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持续正向激励守信典型,鞭策失信典型;探索建立信用“红黑名单一键奖惩”模式。基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联合奖惩系统,将信用“红黑名单”嵌入部门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推动形成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的黄石模式;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关爱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探索开展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活动。建立覆盖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监管全领域的综合评价模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单位(企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商户)”,研究出台针对诚信示范企业的若干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诚信企业的“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诚信氛围。(黄石日报 刘佳 通讯员 陈东升)